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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15年1月31日康熙五十三年腊月二十天气晴
十二天前登上太和殿时,我还以为人生坦途从此走上辉煌,谁料不仅没有辉煌,还出其不意地沦为阶下囚。
可见人生际遇之无常,年轻人不应该给未来做太多设想,要紧的是踏踏实实走好眼下每一步。
譬如我今天的小目标就是能吃进去一整碗牢饭,从而不必饿得手脚绵软,眼睁睁看着老鼠在我脚上爬上爬下。
哐哐哐!
牢头重重地敲了敲窗,把今天的牢饭推了进来。
尽管已经饿得两眼冒金星,我还是花了至少十秒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没事儿,不过就是碗脏了些,饭菜里夹杂了些头发和指甲而已,吃了死不了,不吃才会死!
你穿过三百年时光,横跨了印度洋,熬过了坏血病和疟疾,万里迢迢回到故土,还没来得及发光发热就活活饿死了,几百年后现代人发现了你留下的日记本,你得多丢人呐!
饭菜是香的,和昨天相比,香味格外诱人。
可当我把碗举到眼前,一睁眼,顿时头皮发麻,同时胃部剧烈一抽,手也触电般松开了。
老天爷,碗里怎么会有一只老鼠头!
尽管已经烹熟并染了糖色,可那突兀的大门牙实在醒目而可怖!
要在之前我肯定不能一眼就认出来,可这五天来,我已经和牢房里的硕鼠缠斗多次,彼此之间熟稔得不行,呕……
这是哪个阎王想出来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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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五天来,每天都能听到对面男监传来的惨叫和求饶声,却一直没人来提审我。
我心怀侥幸,以为雍亲王对女犯人仁慈些,或是十四贝勒私下里找了关系,直到此刻我才知道,不是的,他们一直在瓦解我的心理防线,应该是从我第一次看到那只脏乎乎油腻腻的碗拒绝进食的时候,就暴露了弱点。
这碗饭摔碎之后,我自诩强壮的体魄也终于支撑不住,两眼一黑瘫软下去。
等我醒来已经被架在审讯椅上,不远处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干净的碗,碗里盛着几个红薯。
我被红薯香气吸引,全部注意力都放在那只碗上,以至于忽略了站在一旁的人,直到他清了清嗓子,冷哼了一声。
审讯室里光纤很暗,唯一一个小窗在我头顶。
他大半个身子都在暗影里,看不清面容。
我只能看出个子很高,远高于这个时代男性的平均身高,大概在一米八二三上下;肩膀很宽,应该是经常拉弓射箭,所以上半身肌肉发达;不算厚重的衣服上滚着一圈奢侈的貂毛,脚上的靴子板正有型,像穿了没几次的新鞋。
这些蛛丝马迹让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而这个猜测就像一针强心剂,让我忽然有了力气。
他也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视线犀利如同刀锋一般向我射来,“安东尼把你放走,为什么要跑回来?现在可后悔了?”
生死面前,我这个人一向没什么骨气,更何况面对的人是他,一个逼死同僚、逼得亲兄弟和叔伯父变卖家当,用如此卑劣的方式对待女嫌疑人的活阎王。
他不讲情理,不怜香惜玉,只会不择手段把事情朝他希望的方向引导。
我点点头,想实话实说,然而开口才发现嗓子里好像坠着一块千斤顶,接着眼泪像泄洪坝开了闸一般。
腊八登殿之后,我曾设想过很多次,在怎样的条件下与他相识,以及如何获得他的赏识,却无论如何都没想到是这幅场景。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他依然站在阴影里,语气没有丝毫缓和。
我抽噎了两下,抹干眼泪望着他,声音有些发抖:“我不是后悔回到东堂自投罗网,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若王爷认定我们有罪,不管逃到哪里都躲不过现在的遭遇。
我后悔的是听从安东尼的安排,错失了自白的良机。”
“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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