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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野!
你怎么来啦?”
这叫萌野的男子若是看脸,简直是雌雄莫辨,虽生得俊美,却自有一股阴柔之态。
“上来转转。”
他冲白龙点头笑笑,眼睛一直盯着的却是良宵。
白龙立即冲他介绍:“这便是我常同你提起的那位好友,良宵!”
萌野一听,立即就冲良宵行礼,良宵也笑着客客气气地回应了他。
白龙则是在一旁,顺带连同鸿蒙和狼嗥都一块介绍了。
于是一行就又结伴而行,继续往庙里头去。
等从人潮拥挤的河街终于来到了庙外头,竟是不知又从哪儿跑来了一只兔子,闷头就往鸿蒙腿上跳。
鸿蒙光看外表就是冷冷冰冰一个人,更何况他久经沙场,身上总有一股杀伐之气,常日里鸿蒙外出捕猎,那些生灵见到他都是怕得四处逃窜,倒鲜少有哪个主动往跟前凑的。
鸿蒙觉得有意思,又想起多年以前自己曾在狼坑养过一只兔子,就拿脚故意拨了拨它。
谁知那兔子竟是一下子就跳到了鸿蒙的脚背上,抱着鸿蒙的腿不动了。
狼嗥到底还是个少年人,觉得有趣,就蹲在鸿蒙脚边看,还伸手弹了弹那让兔子的耳朵。
白龙一双金色的竖瞳盯着那兔子看了一会儿,最后以玩笑的口吻冲鸿蒙说:“这么亲人,我看它定是个兔子精。
也不知这家伙是善是恶,要不干脆打死,省得往后赖上你,成了祸害。”
一旁的萌野则应和着说:“这精怪一般缠上谁,可就要吸谁的精气。
我也就是看人准,能辨上一辨善恶,精怪的好坏可就无从得知了。
要不先痛打一顿,给长个记性,让别缠着人。”
不过一只兔子,他俩倒是喊打喊杀上了,今日又不是围猎,鸿蒙可不预备将这兔子一箭射死,况且良宵在,他也不想见血,遂道:“没甚必要。”
说着,毫不在意地想将这兔子从脚上甩开继续往庙里头去,岂料那兔子竟是死死咬住他的靴子,抱在他脚上就是不下来。
一旁的良宵见状,弯腰把那兔子揪着耳朵提进了怀里,口中道:“我倒觉得可爱,挺有眼缘。”
良宵面容俊朗,眉眼间自有一股英气,可他缓而带峰的双眉和霜雪一样的银瞳,则让他的这股英气变得缓和。
此刻一只毛茸茸的兔子一抱进他的怀里,瞬间就使他显得生动了许多。
像是与世隔绝的天外来人,主动将凡物揽进怀里,与俗尘没有了距离。
鸿蒙赏心悦目地看着,见那兔子的耳朵冲着良宵跳了跳,像是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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