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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丈你身子骨还好,现在还做些事吗?”
“呵呵,不做事吃什么呀?我替衙门里养着牲口呢,替官府养马,不易呀,幸好老汉年轻的时候,是骡马行里专门侍弄牲口的,懂得门道,我养的马不说骠肥体壮吧,也是精精神神的。”
夏浔精神一振:“养马?老丈还真是有本事,马要是养得好,也能赚回不少花销,老丈养了几匹马?”
老汉笑道:“就一匹母马,一匹马驹,我这小门小户的,养匹马儿赚点小钱,只要侍弄好了,喂些新鲜草料就能应付,养多了照顾不过来,那得时不时的喂点豆饼儿才行,花费一下子就上去了,养不起呀。
不过你还别说,我们村里有个能人,人家养了四匹健马,个个骠肥体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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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浔双眼一亮,急忙问道:“哦?那是什么人家呀?”
老丈道:“村西头老李家,老李头又聋又哑,脾气也古怪,不喜与人来往,住得和我们邻居都远,单独圈了挺大一个院子。
我瞧人家马养的好,还特意想学学有啥门道,他是哑的,问不来啥,我就跟着看,看了一溜十三遭,嗨,哪有啥门道啊,人家就是有钱,喂的好,天天鲜草料儿外加豆饼子,每天早晚再遛遛马,还能养不好?”
“哦,那倒是的,老丈养马凭的本事,可本事再大也比不得人家用钱砸呀!”
老人顿生知音之感,连声道:“就是,可不说呢。”
夏浔嘴角慢慢勾起,露出一丝令人心悸的笑容:“我去别处走走,老丈别急,我相信你一定能钓到大鱼!”
老汉笑起来:“呵呵,那就借你吉言喽。”
夏浔转身,向那小村庄走去,老汉甩钩入水,鱼漂几度沉浮。
※※※※※※※※※※※※※※※※※※※※※※※※※※※※※※一片指甲硬生生地拔了下来,指端血肉模糊,小荻痛苦地蜷曲着手指,鲜红的血和已干涸变黑的血痂让她那本来葱嫩的小手看起来就像一截变形的树根。
她的额头发丝凌乱,豆粒大的汗珠顺着打绺的头发一颗颗地落下来,迅速被她脸颊上的血迹染成了红色,可她已渐渐失去神韵的双眸,却只有倔强和仇恨的目光。
刘旭气极败坏,再用酷刑的话,这个稚弱的小姑娘很可能就没命撑下去了,可她居然仍不肯低头。
刘旭像只困兽似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突然,他返身扑到小荻身边,一把揪住她的依领,嘶声吼道:“你不说?你还不说?你这个蠢女人,你以为你维护的是谁?嘿嘿,你真以为他是你家少爷?”
小荻冷冷地看着他,好象看着一个疯子。
刘旭唾沫横飞地道:“蠢丫头,你的少爷,上次带着听香去云河镇避暑的时候,就已死在刺客刀下了,现在这个杨文轩是冒牌货,冒牌货,你懂吗?因为他和杨文轩长得一模一样,张十三、冯检校才与我等合计,把他弄了来冒充你家少爷。”
小荻的双眸蓦地张大了,用惊骇不信的目光看着他。
刘旭冷笑道:“我告诉你吧,我是锦衣卫!
锦衣卫你听说过吧?张十三、冯检校,和我一样,我们都是锦衣卫,我们到青州秘密办差,需要一个本地人帮忙,这才选择了你家少爷,因为有我们的帮助,你家少爷才在短短几年间大发横财。
可他死了,莫名其妙地让人宰了,没办法,我们只好弄来一个假货!”
小荻的双眼越睁越大,身子止不住地颤抖起来,看得出,她很想问个究竟,或者反驳刘旭的荒唐,可她塞着嘴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
刘旭咬牙切齿地狞笑:“你以为杨文轩为什么匆匆从云河镇离开去了卸石棚?因为张十三需要时间教这个假货真正的杨文轩应该知道的事情!
你以为听香为什么落水而死?因为她知道真正的杨文轩已经死了,所以她得死,否则我们找来的这个冒牌货就没办法骗人。”
小荻的脸色本来就一片灰败,这是气色更是差到了极点,她想起了少爷从卸石棚寨刚回来时,她心中攸然闪过的那种陌生人的感觉;她想起了她第二天陪少爷逛街时,少爷一反常态的没有走在她的前面,反而常常落在她的后面,不时开玩笑地问起各条街巷的名称,好像他根本不认识路;她想起从那以后和少爷相处时,少爷时不时会露出的一些生疏;还有……还有他爱吃的菜,似乎就是从那时候起,口味与以前大不同了……看着小荻震骇的表情,刘旭冷笑道:“你相信了是么?你知道这个假杨文轩叫什么?他叫夏浔,他本来只是湖州南浔小叶儿村的一个普通百姓!
我们本来是想利用他给我们办事的,可是蹊跷的很,他刚回青州,第二天张十三就死了……”
小荻脑海中攸然闪过夏浔鬼鬼祟祟潜入冰窖的画面,尽管她仍然没有想到这和张十三的死有什么关联,但是少爷这样反常的行为,再加上刘旭这番话……刘旭恶狠狠地道:“张十三死了,他就得受冯检校指挥,冯检校是我锦衣卫的总旗官,是我们的顶头上司,他手里还握有夏浔冒名顶替杨文轩的证据,结果……冯总旗也死了,人死了不说,他的家还被烧成了灰烬,那证据就算是铁铸的都烧化了,何况是一张纸。
谁有理由做这些事?只有夏浔!”
:()锦衣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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