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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不吃,不吃拉倒,饿死你们。”
话音未落,离得最近的一只棉云兔,直接一口唾沫喷过去。
宋元喜始料不及,整张脸黏黏糊糊的,不由瞪大双眼,“我说你这死肥兔,还敢行凶。”
说罢,抓起兔腿,三百六十度大旋转,直接扔出去老远。
一兔受难,万兔齐心,几万只棉云兔为同伴“报仇”
,一股脑儿冲向宋元喜。
“主人,你瞧瞧这些发癫的兔子,好像都挺肥?”
“废话!
老子每日辛辛苦苦伺候,能不肥胖么!”
“我是说,它们比吃萝卜菜的兔子们,更强壮一些。”
“嗯?”
宋元喜在一堆口水中,
艰难分辨,终于发现异样,“还真是!
估摸着是这些兔子受佛法熏陶更多,脑瓜子比较聪明。
所以……等等!
聪明的兔子,聪明的兔子……”
“既然佛法熏陶越多,兔子越聪明,如此说来,最原始的那只兔子,应该蠢笨如猪?”
“主人想怎么找?”
“蠢兔子,究竟蠢到什么程度,试一试便知。”
于是乎,接下去的一个月,宋元喜剁菜随便敷衍,发展到最后,干脆不剁了,直接拿一整颗萝卜菜去喂。
“吃吧吃吧,高端的食材,往往选择最朴素的烹饪方式,尔等兔兔们,快来享受最美味的佳肴。”
宋元喜将萝卜菜全部倒进去,力争每一只兔子分到一颗,而后和雪狼拿着数百个水晶球,同时操作,复刻下兔子们吃东西的场景。
几万只兔子,除了极少数兔子在吃,其他的皆是仇视凝望宋元喜。
若眼神可以杀死人,宋元喜已经被棉云兔们杀死几万遍了。
是夜,一人一狼进行复盘,寻找吃菜的兔子们。
“团子,找吃得最欢快的那一只。”
“主人,何为最欢快?”
“就是吃货,即便山崩地裂,也不能打扰它愉快进食的那种程度。”
三日后,宋元喜拎着一只大肥兔,去找佛子。
浮晓和雾光正好在一起,看着宋元喜拎过来的棉云兔,皆是惊讶。
“玄恒,你如何找到的?”
雾光十分好奇。
宋元喜却是笑眯眯,“老祖宗教得好啊,民以食为天,古人诚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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