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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大门的门铃响了,秦淮准备过去开门,被余生拦住:“放着我来,是找我的”
。
余生步履轻快的过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是宿承聿,他手里拎着一杯奶茶,在余生开门的瞬间把奶茶递给她,说道:“我随手做的新口味,尝尝好喝不”
。
装奶茶的杯子是星巴克的纸杯,却不是在星巴克买的,是宿承聿亲手做的。
说是随手做的,其实在给余生的这一杯之前,不知道已经改进多少次了,才能有这杯用不经意的语气,特别淡然的说“我随手做的”
》
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是急于表现自己的时候,他想,我随手做的味道都那么好了,我厉害吧。
宿承聿从当年粉雕玉琢的小男孩,长成了如今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他跟秦淮完全是两类人,秦淮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内敛,而他是不掩饰自己的快乐,笑起来是个阳光大男孩。
余生结过他的奶茶,跟秦淮打个招呼,“哥哥晚上记得接我呀,在白桥北路78号,到了打电话给我”
。
宿承聿礼貌的跟秦淮打了招呼,便跟余生双双出去了。
在他们顺手关上门的时候,秦淮听见他的小丫头说:“真好喝……”
。
秦淮真想打开门,冲出去,把余生拉回家关起来,让她哪都不能去,除了他不准和别的男生走那么近,把余生关小黑屋,秦淮舍不得。
心烦气躁的秦淮无心做别的事,干脆回书房写字平静一下。
写字的时候,他想的还是宿承聿,以后,这必然是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毕竟,从余生上学那天起,宿承聿就跟余生是同桌,他对余生很真挚,小时候他有什么东西,都要拿过去和余生分享。
后来更是因为余生喝他妈妈的奶茶觉得很好喝,他自己学着做,并且成果非常好,余生很喜欢。
因为余生喜欢,他就经常留心奶茶店里的专业的味道,可以说这个城市的只要是有门店的奶茶店,他全都尝过。
他尝试新的口味,争取做出他的独家味道,在别的地方买都买不到的。
不管是最初他的试验品,还是现在味道醇美的,余生向来都是夸他的。
他总是因为余生的夸奖,耳朵尖红红的,笑的羞涩又阳光。
秦淮迅速把学习做奶茶列为最近计划的首要任务,再不学习就晚了,他也要余生记住他的独家味道。
秦淮挥毫泼墨。
毛笔一挥而就:莫生气莫生气,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
气势磅礴的毛笔字,写着莫生气。
但单看这写出来的字体,凌厉锐气,没有一点是不生气的样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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